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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农时需要,在特定期限内不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务限法制度确立于( )
A
隋朝
B
唐朝
C
五代时期
D
宋朝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
宋朝的务限法是关于农忙时停止民事诉讼的制度。务限期为每年二月初一到九月三十日。在“务限”期内州县官府停止受理有关田宅、婚姻、债务、地租等民事案件。实际上是极力限制民事诉讼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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