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借款利息
国内借款利息
补贴
税金
转移支付是指在国民经济内部各部门之间发生的、没有造成国内资源的真正增加或耗费的支付行为。
(1)税金、国内借款利息和补贴等项目只是国民经济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转移支付,都未造成资源的实际耗费或增加,因此不能计为项目的费用或效益。
(2)国外借款利息的支付产生了国内资源向国外的转移,则必须计为项目的费用。
(3)在财务效益评牯的基础上进行国民经济效益评估时,应注意从原效益和费用中剔除其中的转移支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