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有关环境问题上,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于1992年6月在里约热内卢举行,制定了“地球宪章”,换言之,宣布了各个国家和各个民族在环境和发展方面的基本行为准则;就具体的法律措施达成协议,包括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关于森林框架协议的准则;还制定了一个行动议程(“21世纪议程”),确定了被国际社会认可的,从1992年以后到进入21世纪期间内的环境工作方案。
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Rio de Janeiro:里约热内卢;"Earth Charter":“地球宪章”;specific legal measures:具体的法律措施;climate change and biodiversity: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framework agreement :框架协议。
